音樂會3人仍危殆 西九管理局檢視條款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9/19 07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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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西九文化區苗圃公園舉行音樂會中昏迷的3名男女,情兄仍然危殆。雖然警方事後在現場檢獲毒品,但有大律師分析,當局難以《 危險藥物條例 》 檢控主辦機構或場地擁有人。

3人昨仍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,情況危殆。除了從事剪片姓賴(29歲)男子,其餘兩名男女均為留學生,姓戴(21歲)女子在英國讀書,而姓盧(22歲)男子則在美國讀書,二人均因為放暑假返港。昨午盧母到醫院探望兒子後,憂心忡忡。

賴與戴兩人情況較差,據悉兩人均須儀器維持生命和呼吸。戴女要用人工肺,更曾因急性腎衰竭要洗血。

消息指,化驗顯示昏迷3人尿液帶有興奮劑。 警方調查場地閉路電視後,僅拍攝到小食店等場區,不包括觀眾跳舞位置,加上閉路電視系統會定時清洗紀錄,警方暫時未取得當日閉路電視片段檔案。

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行政總裁栢志高昨表示,會檢視租借場地的內部程序及條款,確保主辦單位遵守守則,不容許任何違法活動。他稱會與警方合作協助調查,形容事件是一宗悲劇,冀3人早日康復。

按《 危險藥物條例 》,場所內販賣或製造毒品,業主或負責人可被罰款50萬元。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,今次事故舉辦地點是戶外開放式場所,容許不同人士進場,警方現場檢獲的毒品有可能是由參加者帶入場,難以證明主辦單位或場地業主是否知情,成功透過該條例起訴的機會很微。他又說,警方在事後才於現場地上檢獲小量毒品,即使事故死傷者的體內驗出的毒品與現場檢獲的相同,亦未必能證明兩者有關連。

音樂節主辦機構Road to Ultra香港昨回覆查詢指,對於27歲鄒姓男參加者逝世感到十分難過,並對其家屬致以慰問。機構指官方未公布鄒的死因,但對本港執法機構的調查充滿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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